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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妇女卖淫19岁“掮客”获刑5年

http://www.yantai3.com 2008-03-11 09:33:19 jiaodong
  胶东在线消息 一名年仅19岁的“老鸨”,多次联系嫖客,介绍妇女卖淫,日前被芝罘区人民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冉某1987年生人,是陕西省浦城县农民,初中文化。2006年7月至8月间,时年只有19岁的冉某,纠合一同伙叶某(另案处理),在芝罘区云龙里17—5号租房内,通过拨打电话联系嫖客的方式,介绍女青年向张某某、李某某、于某某、曲某某、包某某、周某某卖淫6次。法院认为,冉某多次介绍妇女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应依法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孙致霞)


关键字:介绍,卖淫,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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