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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供暖单价26.72元/平米10日起缴费

http://www.yantai3.com 2007-10-05 09:41:41
  胶东在线网10月5日讯(通讯员王琦)每年一进入“十·一”黄金周,供热企业也将全面进入今冬采暖期的准备工作中。昨天,开发区热力总公司公布了2007-2008年度采暖期采暖收费及缴费通知。交纳采暖费的日期从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止。

  按照规定,今年冬天开发区居民的住宅采暖单价为:26.72元/平方米(采暖面积);非住宅采暖单价:3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采暖期:2007年11月16日至2008年3月31日,共计137天。

  期间,对于达到规定用热率的单元,其单元内不用热的住户,应自行将暖气设施拆除,也可与各辖区的供热管理处取得联系,供热管理处将给予有偿拆除;拆除的单元经热力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收取采暖费。

  从10月10日起到20日期间,开发区热力总公司辖区的各供热管理处将深入社区,现场办理收费。各个社区的收取顺序依次为:星海小区、静海小区、J-6小区、阳光小区、B-13小区、金光小区、金东小区、金盛小区、凤台小区、鑫兴小区、华电小区。用热户也可持热卡(磁卡)到商业银行、华夏银行等营业厅交费,或者直接到热力总公司一楼大厅交费。开发区市民对于收费有疑问,可拨打电话6379777咨询。


关键字:开发,小区,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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