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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价格波动救助困难群众长岛征收价格调节金

http://www.yantai3.com 2007-08-23 02:45:47
  烟台山网消息(通讯员张秀国特派记者滕新书)记者昨日从长岛有关部门获悉,该县决定在城区内全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标准为旅店业、服务业按营业收入的1%征收,饮食业按营业收入的0.5%征收,批发、零售、工业交通、邮政通信、金融保险、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业均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1%征收。该规定执行时间上溯到今年7月1日。

  据悉,本次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政策性补偿、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和对困难群众的动态价格救助,以及支持重要商品储备和为保障供给、促进流通和结构调整进行的政府资助等。

  为了加强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长岛县政府专门出台了《长岛县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价格调节基金由县政府委托地税部门负责代征,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关键字:价格,征收,波动,平抑,救助,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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