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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节日习俗

蓬莱节日习俗

节日习俗


1、             春节


春节,俗称“过年”,一年中 最隆重的节日。旧时,“腊八”(腊月初八日)一过,家家户户即开始筹备过春节。“辞灶”(腊月二十三)以后,将室内外彻底打扫一遍,称为“扫灰”。然后,开始蒸饽饽。做年糕、炸丸子、做“太阳饼”和“圣虫”等面食。腊月二十八、九,贴“门对子”(春联)、年画。腊月三十设供桌,挂家谱,于院内搭天地棚,包水饺,“栽谷”,在院内放木桩,撒谷草(意为给回家过年的祖宗栓马、喂马)。此曰中午设家宴,吃米饭,晚饭吃水饺。夜晚“守岁”(不睡觉)。初一凌晨,穿新衣,摆供品,点烛烧香焚纸,放鞭炮,“接神”(于衙门之外,按一定方位烧香焚纸,接神进门),然后到祠堂拜祖先,到本族及邻居家拜年。初一早饭吃隔年水饺(腊月三十包的),部分水饺里包有钱(硬币)、枣、鱼、豆腐、花生仁、糖块等,吃到者象征在新的一年里吉利、如意。初二,到姥姥家拜年,晚上“送神”出门。初三,到岳父家拜年。此后数日,亲朋互拜,一般中午皆设宴款待。春节期间,大部分村庄都办秧歌、排演戏剧。旧时,农村有“耍正月,闹二月,哩哩啦啦到三月”之说。建国后,过春节仍沿旧习,但封建迷信礼俗基本废除。


2、             人七日


正月逢七为人七日,人们以此日天气晴朗预卜身体状况:晴则身体健康,阴则多灾多病。初七为“小人七日”,预卜儿童;十七为“中人七日”,预卜中年人;二十七为“老人七日”,预卜老年人。此日早饭吃糕,午饭吃面条。


3、             渔灯节


渔灯节系流行于县内山后初家、山后陈家、山后顾家、沙窝孙家、山后李家为正月十三,山后陈家、山后顾家、芦洋为正月十四。届时,渔民纷纷给龙王庙送灯、上供、祈求出海平安和渔业丰收。建国后龙王庙渐废,改为设供祭船、送渔灯、放鞭炮,近年又同时举行娱乐活动。


4、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亦称元宵节,俗称“过十五”。旧时,正月十二、三,家家户户皆用萝卜、胡萝卜、大白菜根茎或豆面做成许多小油灯,十五傍晚送到坟前、祠堂、庙宇点燃,称为“送灯”。入夜,户户烧香焚纸点灯,各房间、院内各角落、门两侧、马厩、猪圈、厕所、锅底洞都点上油灯。有的搭灯棚悬灯,供人观赏。建国后,农村“送灯”习俗仍存,城镇多举行灯展。此日,早饭吃糕、元宵,晚饭吃水饺。


5、             正月十六


相传,正月十六是天后(海神娘娘)的生辰,蓬莱人民(特别是北部沿海农村)当作节日庆祝。届时,人们从四面八方赶往丹崖山天后宫,进香膜拜、求签许愿、捐香火钱。各地农村纷纷组织戏班、秧歌队到天后宫对面的戏楼、广场上献演俚俗戏剧和大秧歌。人们给天后娘娘进香后,多与亲朋好友在天后宫前看戏看秧歌,趁兴游览蓬莱阁及其附近名胜,在阁下广场购买个人喜爱的小商品,直至尽兴而还。这一习俗沿袭至今。


6、龙凤日


正月二十五为龙凤日。旧时,各家各户都要用蒜秸或细高粱秸(截为一厘米左右长条)、各色彩布(剪成铜钱大圆形)用线穿成串,挂于小孩帽子上,称为“戴龙尾”。建国后渐绝。


7、             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俗称“龙抬头”日。旧时,此日清晨,家家户户皆用草木灰在院内、门前、场院等处撒几道圆圈,称为“粮囤子 ”,俗语“二月二,撒灰囤”。“囤”中间放五谷杂粮,象征五谷满仓。人们多在此日剃头,称为“剃龙头”。建国后,此俗渐废。


8、             清明节


清明节前四天祭扫新坟(三年内之坟),前三天祭扫旧坟,前两天给坟墓添土,前一天为寒食节(此日家中不动烟火)。清明节当天,男女老幼皆外出“踏青”。建国后,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群众团体有组织地到革命烈士陵园扫墓,敬献花圈。


9、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一为“小端午节”,初五为“大端午节”。旧时,各家都在门框上插艾蒿,桃枝等,在幼儿手腕、脚腕束五彩线,衣扣上挂五彩麻扎制的小扫帚、小炊帚,意为驱瘟辟邪。早饭吃粽子、鸡蛋。建国后,节日食品依旧,其他渐废。


10、        六月六


农历六月初六,农民多用新小麦面粉蒸包子吃,俗语“六月六,看谷秀(吐穗),揭开包子一包肉”。此日起,许多农家将新麦炒熟磨粉,加糖、水搅拌当粥喝。


11、        六月二十四


农历六月二十四,相传为关公磨刀斩蔡阳的日子,常降雨,古亦称“雨节”。南部山区居民多于此日改善生活。


12、        七月七


农历七月七,相传为牛郎织女相会之日,俗称“七月七,牛郎会织女”。民间称侄女为“巧姐姐”,青年妇女多于此日夜在庭院供“巧果”(将面粉、糖、鸡蛋混合,用带有各种花果鸟兽图案的模具(俗称“巧果磕子”制作),然后烙熟等,向织女乞巧,故此节俗称“乞巧节”。此日,居民多烙制“巧果”。南部山区初六烙制;中午吃用绿豆下的面条,谓“吃巧芽面”。建国后,“乞巧”活动渐废,其他习俗仍存。


13、        七月十五


农历七月十五为中元节,俗称“鬼节”。旧时,居民于此日到坟地或村外路旁烧纸祭亡灵,称为“放鬼魂”。建国后,此俗渐废,但未绝。


14、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人们一般于节前购买月饼,馈赠亲朋,孝敬老人,并备自家食用。旧时,节日晚上月亮升起之后,于院内设供桌,摆上月饼,水果类,烧纸焚香祭月,并举行家宴,品尝月饼,饮酒赏月。建国后,祭月习俗渐废。


15、        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农家多于此日改善伙食,吃水饺或包子,并以此日阴晴预测此后天气情况,有“重阳无雨看十三,十三无雨半冬干”之民谚。


16、        十月朔


农历十月初一,亦称“十月朝”、“月一”。俗称“鬼节”。居民多于此日祭扫坟墓。旧时,长工多于此日散工结帐。


17、        冬至


俗称“过冬”,民间有“冬大似年”之说。居民多于此日祭祖。中午吃包子,晚饭吃水饺。


18、        腊八


农历腊月初八,俗称“腊八”。此日早饭多用米、豆、栗等八种植物果实混合煮粥吃,称“喝腊八粥”。


19、        辞灶


农历腊月二十三,俗称“辞灶”亦称“过小年”。此日晚饭后,用粘糕、糖果等供奉灶神(供奉粘糕意为粘住灶王爷的嘴,使其上天后不能多说话;供奉糖果意为使其嘴甜,多说好话——,烧纸焚香祭祀,取下灶神像烧掉谓之送灶王爷上天,然后贴上新灶神像。建国后,此俗渐废。


二、        民间禁忌


春节饺子煮破皮,忌说“破了”、“碎了”,要说“挣了”。馒头蒸“裂了”,忌说“裂了”,要说“笑了”。


百岁老人忌说实际年龄,总说九十九岁。老年人去世忌说“死”,应说“老了”。中年人报年龄忌说41岁。


冬至忌推磨(磨面),腊八忌碾米,春节忌说不吉利话,俗语“冬不推,腊不轧,大年五更少说话”。


春节期间,忌扫炕、扫地、往屋外倒水及杂物,忌借钱、忌打、骂孩子;戴重孝者祭拜年。


已婚妇女忌在娘家过春节,忌看娘家的家谱,忌在娘家过元宵节,忌在娘家生孩子。孕妇忌看死尸,忌探望产妇。


吃饭忌筷子放在碗上,忌翻扣碗、盘,忌反手添水、添饭。客人忌翻鱼。店铺算盘忌翻过来置放。青年忌喝瓶底酒。


探望病人忌下午和晚上。借用别家药壶煎药,用后忌送。死于外者尸体忌进宅,须停于门外。


建房忌火日,忌子午向,衙门忌冲沟、冲窗,忌四面是路。未建东厢房,忌建西厢房。西厢房忌大于东厢房。院内东侧忌建平(顶)房,西侧忌搭“厦子”,俗语“东不平,西不厦”。


建国后,带有迷信色彩的禁忌多被屏弃。


三、        社会陋习


1、             赌博


旧社会,境内赌博风甚盛。有人设赌局,开赌场,赌徒常弃业昼夜聚赌。其形式有推牌九、看纸牌、掷小骰、打麻将等。民国时期,曾明令禁赌,但措施不利,赌风有增无减。建国后,人民政府来取严厉措施,查封赌场,销毁赌具,严惩赌徒,赌风基本刹住,但至今尚未根绝。


2、             吸毒


清末,鸦片(俗称“大烟”)、吗啡等毒品传入,吸食者多为商贸士绅。民国期间,吸毒之风甚盛,城乡有烟馆30余处。吸毒成瘾者精神颓废,意志消沉,面黄肌瘦,家产荡进。政府虽明令禁烟,但措施不利,甚至明禁暗纵。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严厉措施,销毁烟具,打击贩卖、私藏毒品者,吸毒恶习根绝。


3、             迷信


求神:旧时,迷信者多供奉天地神、灶神、财神、海神、送子娘娘、狐仙等,逢节必祭。平日家人生病,求神保佑早日康复,求仙赐药、驱邪;远行求神保佑旅途平安;经商求神保佑买卖兴隆;种地求神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出海打鱼求神保佑平安归来。青年人求神保佑早结良缘;中老人求神保佑子孙满堂,晚年幸福;婚后不孕求神送子。建国后,公开的求神活动杜绝,但秘密活动尚有。


春风水:旧时,民间修房建屋、选择营地,开掘墓穴等均请阴阳先生察看地势,确定方位。如连遭不幸或家道败落,则请阴阳先生从住宅、营地上找原因,改宅迁坟。建国后,相信者越来越少,但未绝。


占卜:旧时,占卜风甚盛。算命先生生意兴隆,他们或沿街设摊,或走村串巷,或在家中为人占卜。信者多为妇女。有卜一生命运、吉凶祸福及趋吉避凶方法的,有卜某一事物成败得失的,如办事是否顺利,外出是否平安,病体是否好转,失物能否找到,婚姻能否得成等。占卜方法有求签、占卦等。建国后,公开的算命摊点被取缔,但暗里算命、占卜者尚存。


冥婚:旧时,死亡之未婚男女,经人撮合,将尸骨合葬,称为冥婚,俗称“结阴婚”、“将(娶)阴阳媳妇”。建国后,冥婚越来越少,但未根绝。


4、             缠足


清代,妇女以足小为美,美其名曰“三寸金莲”。女孩七八岁,母亲即用“裹脚布”紧紧缠其双足,致使脚骨变形,整足前尖后圆,呈三角形,终生行走不便。辛亥革命后,政府成立放足委员会,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办法,严禁缠足,强令放足。至30年代,缠足陋习废绝。


5、             守节

旧时,夫亡,妻终生不得改嫁,订婚而未结婚者亦如此,称为守节。清代,能守节者,被称为“贞节烈妇”,官府为之竖碑立传。建国后,寡妇改嫁得到法律保护。
天塌了,地陷了,小花狗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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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完放鬼魂的日子,不知道家里是怎么安排的。
牧童问我何方来?遥指蓬莱海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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